本公司所有重大訊息,亦將同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位於新北市板橋區遠東路68號及位於台中市太平區永平路三段85號兩處資料數據中心營運設備及相關零件。
2.事實發生日:114/9/23~114/9/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132,013,728(未稅)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連加網路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該等系統設備為本公司經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核心設施,為加速開業時程,於籌備階段即由母公司併行建置。爰辦理資產移轉,以明確區分資產權屬,並符合法令規範及公司治理原則。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0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總金額:新台幣132,013,728元(未稅)
付款條件:經本公司確認發票無誤後,應於發票日後之90日內完成匯款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資產帳面價值以及價格合理性評估結果
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為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法需擁有獨立、自有之資訊系統及相關設備。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9月23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4/09/1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坤達/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戴淑敏/本公司服務管理總處資深專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因本公司內部職務調整,原任稽核主管許坤達先生擬轉任本公司子公司連加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稽核主管,董事會爰於114/08/26決議解除其於本公司之稽核主管職務,由服務管理總處資深專員戴淑敏小姐接任;並授權董事長核定稽核主管異動生效日。
7.生效日期:經董事長核定生效日期為114/09/17。
8.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公告內容請見本公司114/08/26發布之重大訊息。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執行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4/09/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修齊/本公司服務管理總處執行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解任
6.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未來整體營運策略規劃,本公司張修齊先生預計於114年9月17日起轉任子公司-連加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之總經理,故自轉任日起,解任本公司服務管理總處執行副總經理暨本公司經理人身份。
7.生效日期:114/09/1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資訊安全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佳龍/本公司資訊安全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丁雄注/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故辭任本公司資訊安全長。
7.生效日期:114/08/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本公司丁雄注董事長暨總經理暫代其職務,新任者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另行公告。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26
6.異動原因:因本公司內部職務調整,原任稽核主管許坤達先生擬轉任本公司子公司連加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稽核主管,董事會爰解除其於本公司之稽核主管職務,並由服務管理總處資深專員戴淑敏小姐接任。
7.生效日期: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核定之生效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8/1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02,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9/04
5.最後過戶日:114/09/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10
8.除權(息)基準日:114/09/10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9/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4/08/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孟芝/本公司副總經理
6.異動原因:因個人生涯規劃,故辭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7.生效日期:114/08/12
1.事實發生日:114/08/12
2.公司名稱:連加網路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本公司營運發展需要,經114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遷址案。原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一路2號13樓變更後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21號18樓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公司遷址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有關正式搬遷日期等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實際需要全權處理。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11/1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2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114年8月12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112年度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一、~六、(略)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或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納金額*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該總股數係以本公司最近一次向經濟部變更登記之實收資本額。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納金額為零。 3.「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員工分紅配股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影響後價格(上市櫃公司)或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報淨值(未上市櫃公司)為繳款金額。 4.本公司因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 5.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6.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7.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8.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認股價格與否,及依實際情形全權決定該股份變動情形(如有適用)之調整公式及原則。
(二)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遇有發放現金股利,每單位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票面值之比率)
(三) 如遇有同時發生第(一)項之普通股變動及第(二)項規定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則先依第(二)項之規定計算認股價格後,再依第(一)項所規定之方式調整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四)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則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八、~十一、(略)
十二、其他
(一) 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換發股票等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二)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正或終止時亦同。日後如基於法令變更或客觀環境變動時,得經董事會依相關法規決議修正或終止,並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申報及公告。
(三)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訂定於民國112年3月28日。
●修訂後條文: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該總股數係以本公司最近一次向經濟部變更登記之實收資本額。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納金額為零。3.「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員工分紅配股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影響後價格(上市櫃公司)或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報淨值(未上市櫃公司)為繳款金額。4.本公司因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5.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6.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7.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8.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認股價格與否,及依實際情形全權決定該股份變動情形(如有適用)之調整公式及原則。
(二) 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遇有發放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四)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訂定於民國112年3月28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114年8月12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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